刘银龙,男,1977年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治市法学会副会长,长治市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专家,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在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出版专著一部。主要承担《刑法总论》《刑事法律实务》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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