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法律与经济学系(法治研究与交流中心筹)为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30日 作者 :法律与经济学系

2022527日下午,我系(中心)诚邀教师李丽副教授及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 一级法官王成立在潞城区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为潞城区人民法院举行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潞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郭学政主持培训会,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培训中,李丽老师<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实施的重要意义》为题,主要围绕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及背景产生的相关原因、新增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正后民事诉讼法实施衔接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通过修改前后条文对比,从确认在线诉讼的法律效力、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完善电子送达方式、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完善简易程序的审限规定、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强调了修正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衔接问题。

王成立法官以《保证·保证·保障:从个案中感知民诉法的价值追求》为主题,以起诉与受理、鉴定问题、民刑交叉问题和其他问题四个诉讼实务方面的关键问题开场,以案例为纲进行讲授,内容丰富、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源于实际办案经历的思考引起法官的共鸣与探讨,提升了广大干警对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整体认知和应用水平。

集中学习后,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郭学政强调,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工作带来了一定机遇与挑战,我们要继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认真学习,加强对条文的理解,强化法律适用能力,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业务基础,提高诉讼效率。

通过此次的集中学习后,干警纷纷表示:这次集中学习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带领大家深入了解了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变化,也带动了干警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认真学习修改后的民诉法,深刻认识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重大意义,加深对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理解,提高掌握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水平和能力,以提高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这是我中心根据受训单位工作实际,精心设计培训课程,聘请优质师资,进行现场授课的一次重要活动,是中心服务地方政法行业法治培训需求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我中心将继续精准对接地方需求,为各单位提供菜单式订单式的法治教育与其他专项法治服务。




CopyRight© 2021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紫金东街长治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55-217836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2021017082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