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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经济学系经济学专业技能训练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1日 作者 :

 

法律与经济学系
经济学专业学生技能训练实施办法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素质和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我系经济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及实践性环节教学大纲,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能训练的内容
经济学专业学生技能训练环节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实践、社会调查实践、实习、毕业论文与设计等四项内容。
第三条 专业技能训练的具体要求
专业技能训练具体实施内容与要求如下:
1.课程教学实践
为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教学中必须高度重视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在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共有7门课程实施实践教学活动:(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总课时54,其中实践教学课时18;(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总课时36,其中实践教学课时12;(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总课时102,其中实践教学课时3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课时51,其中实践教学课时17;(5)形势与政策:总课时96,其中实践教学课时32;(6)计算机应用基础:总课时102,其中实践教学课时51;(7)大学英语:总课时:256,其中听力实践教学课时64;(8)会计学:总课时:68,其中实践教学课时8;(9)计量经济学:总课时:68,其中实践教学课时8。
2.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类、社会服务类、科技创新实践、社团活动、安全教育、专业技能训练等。该类实践课是培养、训练学生观察社会、认识社会以及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该类实践为10学分。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共安排不少于10周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平时就要学会了解社会,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能力和适应能力。
(1)要求学生每年的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把所学知识尤其是专业知识应用于其中,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2)学生应根据社会调查的选题列出调查提纲(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作好采访笔记。
(3)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践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
每次实践结束后完成的调查报告以及实习日记,由指导教师按学院规定予以评分,并记入平时成绩,同时也是学生评优的重要因素之一。
3.集中性实践及毕业实习
集中性实践包含入学教育、国防教育理论实践、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该类实践为17.5学分。
(1) 新生入学后必须首先参加入学教育和国防教育理论实践(军训),大约两周时间,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团结合作、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精神。
(2)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专业见习,时间两周,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后的暑假,一般第二学年,并写出见习总结和体会。
(3)学生在第7学期后寒假到第8学期期中前必须进行为期12周的毕业实习,实习期满,完成实习报告。
4.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学位)论文(设计)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本专业课程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的过程,也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学位)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学校对毕业(学位)论文的内容、写作格式有统一的要求。每位学生配有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论文从内容到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在论文命题、开题、中期审核、论文答辩各个环节起到指导、监督、审核把关的作用。
毕业论文一般在第7—8学期安排学生写作并完成,学分为14学分。
5. 实践教学组织形式
课程实践活动由课程主持教师负责,按照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安排实践内容,并制定合格标准。
社会实践按照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与系团总支书记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与撰写社会实践报告。
校内、外劳动实践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班主任、指导教师组织安排。
毕业(学位)论文与设计由系指导小组统一安排,按照专业、题目类别分组落实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实施及解释
1、本办法于2013年5月15日经法律与经济学系系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法律与经济学系系务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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