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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优秀课程申报表(裴宝莉)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作者 :

 

 
 长治学院优秀课程
申  报  表
 
 
系(部)             法经系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所属专业名称                                        
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                        
课程负责人              裴宝莉                           
申报日期           201348                    
        
 
 
 
长治学院教务处制
二○一三年四月   
 
 
填 写 说 明
 
一、请严格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各项。
二、申报表报送一式2份,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
三、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370978827@qq.com
 
 
 
 
 
 
 
 
 
 
 
 
 
 
1. 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
 
信息
姓 名
裴宝莉
性 别
出生年月
1980.2
最终学历
硕士研究生
 称
讲师
电 话
18903452528
学  位
法学硕士
 务
 
传 真
 
所在系(部)
法经系
E-mail
sjpbl@eyou.com
通信地址(邮箱)
长治市长治学院南校区法经系
1-2
 
教学
 
情况
一、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
1.《民法3》,专业必修,每周2学时,两届约150人;
2.《婚姻法》,专业选修,每周2学时,三届约250人;
3.《中国法制史》,专业必修,每周3学时,四届约300人;
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必修,每周3学时,六届约4000人。
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年限、学生总人数);
1.法学专业合同法教学大纲的审定,并总体负责课程体系的设计;
2.承担2005-2010级法学本科学生实习指导,学生人数共40人;
3.承担2005-2009级法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学生人数共35人;
三、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1.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三等奖,长治学院,2009年;
2.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二等奖,长治学院政法系,2012年;
3.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三等奖,长治学院,2012年。
1-3
 
学术
 
研究
一、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课题类别、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
1.“我国立法确立配偶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校级课题,自拟,2008年
2. “长治市诉讼离婚案件(2002-2011年)判离原因调查研究”,校级课题,自拟,2012年
二、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与级别、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十项);
1.《家庭暴力庇护机构的反思与完善》,论文,发表于《沧桑》2008年12期。
2.《配偶权在我国确立的利弊分析》,论文,发表于《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2009年2月出版。

2. 教学队伍情况

2-1
人 员
构成(含外 聘
教 师)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科专业
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
裴宝莉
1980年2月
讲师
民商法
民法,婚姻法,合同法
赵晋耀
1970年1月
讲师
中国法制史
民法学案例
宋国斌
1963年3月
讲师
民商法
民法
王潘
1982年3月
讲师
民商法
民法
 艳
1978年9月
讲师
经济法
公司法   企业破产法
段浩
1980年10月
讲师
民商法
合同法
 丽
1980年5月
讲师
民事诉讼法
商事诉讼
郭寥
1983年9月
助教
民商法
婚姻法
2-2
教学队
伍整体
情 况
一、教学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师资配置情况(含辅导教师或
实验教师与学生的比例;
1.学历结构:硕士8名,占100%;均毕业于211重点工程院校。
2.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
职称
人数
25-35岁
35-45岁
比例
讲师
8
6
2
75%
3.学缘结构
本教学队伍中,80%的教师从其他院校取得相同的学历。
4.师资配置情况
 置
所承担教学工作
人数
学生人数
比例
课程负责人
1
100
1:100
课程主讲
8
2:25
实习指导
8
2:25
案例讲解
2
1:50
大作业指导
8
2:25
二、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与效果。
1.依托学校的新老教师听课制度,提高新教师的适应能力与授课水平
新教师都面临着角色的转换,特别是在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欠缺。学校已形成制度的教师听课模式,让新教师能够在旁听老教师授课学习经验,老教师能够旁听新教师,指出新教师授课中存在的问题,相互学习,相互提高,这样可以帮助新教师尽快实行角色的转换。
2.借助系部组办司法考试辅导班的契机,让新教师在高强度下迅速成长。
司法考试是难度较高的职业资格考试,对于学生而言也是必经的挑战。而对于授课教师而言,司法考试辅导时间短,内容多,强度大,尤其是民法是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授课教师要适应这种应试培训的高效率模式,可以让新教师在高强度下迅速成长。
3.鼓励青年教师报考或参与公检法机关相关专业实践
鼓励青年教师报考或参与公检法机关相关专业实践,取得“双师”资格证书,即教师资格证和司法资格证。 本课题组已有多人取得“双师”资格,并多担任兼职律师。在实践中提升理论水平,丰富授课内容。
通过这些措施,本课程的青年教师队伍迅速成长起来,无论是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还是科研能力都有了极大提高,,成为团结协作、敬业互助的教学队伍。
2-3
教学改
革与教
学研究
一、近五年来教学队伍教研活动涉及的领域、提出的教改项目和措施、已经解决的问题和取得的教改成果;
1.教研活动涉及领域
1)教学基本素材建设(教材选取、案例库、试题库建设)
2)接轨司法考试的考试制度改革
3)案例辩论
4)模拟法庭建设
2.提出的教改项目和措施
1)2009年省级教改项目《教学型院校法律诊所教育研究》
2)2012年申报院级教改项目《新建经济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研究》
3.已经解决的问题
1)教学内容的完善与改革。针对我院新建法学专业商法课程、经济法课程的教学面临的许多问题,如教材的选择,课堂内容的讲授及课程考核形式等做出调研改革,形成了与我院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和教案的撰写;建立多元化的课程考核体系,其中必修课的考试与司法考试接轨,选修课的考核以法律实务应有为主,这些为教改工作的进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实践性教学活动的摸索。在常规理论课教学方面,在实践作业安排、模拟审判教学等方面有了初步的探讨和运用。
4.取得的教改成果
1)调研报告一份
2)教改论文一篇。
二、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教改教研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与级别、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十项)(不含第一署名人为课程负责人的成果);
《法学专业沟通技能的培养方式与完善》,长治学报学报,2011年6月 ,作者:李丽,独立署名
 
 
 
 
2-4
发表学术论文及获奖情况
 
 
 
 
 
近五年来教学队伍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与级别、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十项)(不含第一署名人为课程负责人的成果);获得的科学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五项)。
裴宝莉:
1.《家庭暴力庇护机构的反思与完善》,《沧桑》,省级,2008年12期,独立署名。
赵晋耀:
1.《“契约自由”的演进》,《科学之友》,省级,2008年3月,第一作者。
2.《对一田二主土地制度的思考》,《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省级,2008年6月,第一作者。
3.《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探析》,《长治学院学报》,省级,2008年1月,第一作者。
宋国斌
1.《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与夫妻约定财产》,《长治学院学报》,省级,2005年4月,独立署名。
2.《“契约自由”的演进》,《科学之友》,省级,2008年3月,第二作者。
3.《对一田二主土地制度的思考》,《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6月,第二作者。
王潘:
1.《域名权探析》,《法制与社会》,省级,2008年12月,第一作者。
2.《评第104条第2款》,《法制与经济》,省级,2008年12月,第一作者。
3.《从一则案例看博客与名誉权的冲突和协调》,《长治学院学报》,省级,2012年2月,第一作者。
4.《浅谈博客著作权法律保护》,《法制与经济》,省级,2012年2月,独立署名。
普金霞:
1.《业主团体的法律地位及当事人能力初探》,《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省级,2008年12月,独立署名。
2.《我国案例制度的历史发展》,《经济师》,省级,2010年8月,独立署名。
3.《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浅析》,《法制与经济》,省级, 2012年2月,独立署名。 
4.《太行山生态旅游长治区域的环境法对策》,《长治学院学报》,省级, 2013年2月,独立署名。
王艳:
1.《公司法修订中对经济法原理的体现》 ,《长治学院学报》,省级 , 2007年12月,独立署名
2.《解析破产法》,《政府法制》, 省级 ,2007年8月, 独立署名。
苏蒲霞
1.《比较法视角的我国婚约制度构建》,《重庆社会科学》, 核心, 2013年2月, 第一作者
李丽
1.《论上诉合意权》,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省级, 2009年10月, 独立署名
2.《法学专业沟通技能的培养方式与完善》,《长治学报学报》, 2011年6月, 独立署名
 
 
 
 
 
 

3.课程描述

3-1 课程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西方法律发展从罗马法开始有了公法与私法的分野,其中“私法是涉及个人福利的法”。近代民法一词即源自罗马市民法(私法)。中国法律本为诸法合一,无刑民之分,民法系清末改制时从国外继受而来。民法作为调整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之间在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着愈益重要的作用。它是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基本法和部门法。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自恢复法学教育以来,这门课程就开始在本科学生中开设,并逐渐受到重视,是法律科学体系的重要基础科学,是法学专业必修的学科基础课程,也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所开列的高等学校本科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2005年9月,我院法学专业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民法》这门课程早在我院有法学专业之时就已开设的,现在已历时八年。目前,该课程已经成为我院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本课程自开设以来,一直注重知识的有效传播,在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突出实践技能训练。

 


3-2 理论课(含实践)教学内容
3-2-1结合我院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生源情况,说明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与课程目标
我院的办学定位是地方性、教学性、应用性为指导,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促进学生质量的全面提高”的科学办学理念,按照校有重点、系有特色、人有专长的要求,狠抓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
《民法》这门课程本身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作为地方性二本学院,既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也要考虑学生的就业方向和考研需求。适应人才培养的目标的要求,积极培养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本课程不但重视讲授民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努力做到基本理论知识“必需”、“够用”,而且非常注重培养学生民法案例实务与实训技能,这样在讲授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就要开展大量的实践训练,例如穿插课堂案例讨论、案例分析、法庭模拟并开设专门的《民法学案例》等课程培养学生案例实务处理能力。通过训练使学生提高对民法基本原理的感性认识,从而加深对本课程的理解,增强民法实践技能。
3-2-2 知识模块顺序及对应的学时
基本理论部分,共138学时
一、民法1(总论)      70学时
二、民法2(物权法)    34学时
三、民法3(债权法)    34学时
 
3-2-3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本课程的重点在于民法基本理论的传授,以及民法实务技能的训练上。民法学理论内容丰富,博大精深,两大法系内容多有不同,而现实生活中民事纠纷纷繁复杂。如何在短暂的授课时长中将基本理论深入浅出地使学生理解并掌握,以及如何运用该基本原理解决相应的民法实际问题是本课程的难点。
具体解决方法如下:
1、民事主体尤其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基本理论中的一个重点与难点问题,解决的方案就是通过民事主体种类的介绍和对比分析,然后辅以贴近生活的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民事主体的类别和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民法基本理论中的一个难点与重点问题,尤其是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中对于普通民事法律行为和合同行为的效力规定不同,在解决这一问题时,首先要求学生通过阅读法律条文,设计案例,让学生在案例设计、分析与讨论的过程中加深印象。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的适用这一重点问题的解决,可通过播放多组教学案例,然后组织学生参与讨论案例,再由教师引导学生发现他们三者之间的差别,最后由教师演示课件,将三者主要区别清晰列出,学生在此情形之下记住知识点就容易多了。
4、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适用,是民事责任承担的重要前提,这部分可着重讲解无过错责任原则与推定过程错责任原则这两种特殊的原则,让学生记住这两种归责原则特殊适用情形,并通过讲解说明其理由,以加深学生理解与记忆。同时,还可展开讨论,请学生列举适用这两个归则原则的合理性依据有哪些。
5、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的取得是物权法中重点和难点,通过播放《今日说法》与《经济与法》向学生介绍物权法的制定与完善的过程,然后再讲解物权的种类,所有权中基于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取得的各种具体类别和要件,结合德国无权行为无因性对比教学,是学生深入掌握准确界定。
4、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混合担保也是物权法中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在司法考试中出现率很高,而且均是案例分析的方式出现。对学生进行讲解时,一定要举例,从顺序和实现方式上逐层分析,越是复杂越是需要条理清晰,帮助学生冷静地剖析。
5、侵权损害赔偿的方法与形式是侵权行为法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这一问题解决的方案是充分利用模拟法庭,首先由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一个案例,其次学生根据案情需要设计各种可能的情形,并结合设计的内容,由学生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以行为或者言语等方式表达出来,再次由学生根据设计的情形判断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最后由学生评议、教师总结。
6、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保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等是合同法的重点与难点。合同非常具有实践性,在授课中通过要求学生自己撰写合同、分析合同、演示合同履行中的纠纷解决,使学生结合实践掌握理论。
综上所述,学生能够在枯燥的理论学习中发现知识的用处,提升学习兴趣,在各种实践案例中发现知识的具体运用方式,提高解决社会实务的能力。
3-2-4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不含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不填)
 

3-3 实践(验)课教学内容
3-3-1课程设计的思想、效果以及课程目标
 
 
 
 
 
 
 
 
 
 
3-3-2课程内容(详细列出实验或实践项目名称和学时)
 
 
 
 
 
 
 
3-3-3课程组织形式与教师指导方法
 
 
 
 
 
 
 
3-3-4考核内容与方法
 
 
 
 
 
 
 
3-3-5创新与特点
 
 
 
 
 
 

 

3-4 教学条件(含教材使用与建设;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扩充性资料使用情况;配套实验教材的教学效果;实践性教学环境;网络教学环境)
一、教材使用与建设
现使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主持编写的《民法》教材,并配套使用龙翼飞教授主编的《民法案例分析》。本教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初学者使用,是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教材。
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扩充性资料使用情况
1.设有专门的民法学案例课程,在学生学习民法的过程中接触典型案例。
2.指定大量的参考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里必须写出阅读笔记。本课程自觉进行教辅资料建设并广泛在学生中使用。为了提高学生主动学习本课程的积极性,课程组还推荐了一系列教学参考书和经典优秀著作,使学生在获得知识传授的同时,在能力培养、理论素质方面得到提升。课程组组织教师认真讨论,反复筛选,根据不同年级的特点,最终为学生精选了10本法学或非法学经典或优秀著作,将其作为课外的扩充性资料重点阅读。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起到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多读“好书”,提高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尽快从“一般的社会人”向“法律人”转变,增加其理论的“厚度”。同时,在课程讲授过程中,教师注意将配套教材的相关内容与讲授主题相融合,通过多种教学方式让学生理解和掌握。从学生的反响来看,教学效果不错。
三、配套实验教材的教学效果
本课程配套实验教材主要包括《民法案例精编》、《民法总论案例研究》、《物权法案例研究》、《债权法案例研究》、《侵权行为法案例研究》等著作,通过指导学生学习和研究有关案例,并进一步查阅和研究原始文档,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民法案件的实务能力。
四、实践性教学环境
、网络教学环境
 
3-5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一、举例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使用的各种教学方法的使用目的、实施过程、实施效果;
在课堂上,通过教师列举案例、学生观摩案例、提问式的教学方法,运用生动的语言,分析民法理论,展现法学内在的逻辑联系和法学原理的精华。同时,本课程还设计有旁听实案庭审、模拟法庭、法律服务等多种实践活动。以案例教学和讨论教学相结合为例,使学生结合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教师应提前结合社会热点安排一个案例,并从不同当事人的角度指出他们的观点和抗辩理由,并为双方准备一定的证据,便于学生分析和总结。在对该案例所涉的课程的主要章节进行讲授后,再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案例。例如,在讲授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合同的效力之后,主讲教师设计一个案例以一个家庭成员签订分家析产协议为例,在该分家析产协议中有互换、赠与、遗嘱继承等多项内容,而该协议的签订有欺诈情形,让学生分析该分家析产协议的效力。 学生在分析时发现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的协议竟然会存在多种法律关系,而且不同的法律关系尽管在一个协议中出现却有不同的法律后果。让学生从迷茫、到豁然开朗的兴奋,教学效果非常好。
二、相应的学生上课规模
民法作为专业必修课,我们一直坚持小班授课制,这样便于学生与教师的互动和交流,便于掌握学生的理解程度,因材施教地获取最佳的教学效果。
三、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及效果;
推广应用多媒体教学,每一位主讲老师,均能利用多媒体设备和电子课件授课,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普通教学手段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使学生能充分利用视、听觉器官来获取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在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民法学案例等分支课程中,加入大量的案例和图表分析,通过ppt和音频、视频资料的展示,网络媒介的运用,提升授课方式多元化的发展速度,使信息技术手段为我所用。
四、教学方法、作业、考试等教改举措。
在教学方法上,丰富讨论、举例等模式,有时给学生范例,让学生模拟案例实景或尝试寻找解决途径,在理论教学上也不一味地教师授课,个别简单的章节可以让学生自己尝试讲述,其余学生纠错或评论的方式,使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提升。在作业上,不拘泥于书面纸质作业的形式,使网络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解答咨询情况也列入作业的范围,并且根据网友对咨询的评价对该作业进行评分。在考试上,试卷设计结合考研和司法考试的要求,适当结合司法考试的真题和考研的热点问题,并突出对民法的实际运用能力的考核,对本科生试卷进行调整。
3-6 教学效果(含校内同事举证评价、校外专家评价及有关声誉的说明;近三年学生的评价结果;课堂教学录像资料评价)
一、校内同事举证评价
系部同事认为,以民法课程组的《民法》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该课程组已成功运用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法等先进方法,改进了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并通过社会实践调研、网上答疑等途径积极拓展了学生视野,同时也增强了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校外专家评价及有关声誉的说明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长治学院《民法》课程的教学能与法院的审判实践相结合,长治市司法局和长治市律师协会认为该课程的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热诚、法律服务精神和专业水平,在教师精选案例的基础上,学生能结合实际案例进行阐述、分析,学会思考、理解法律原理,熟悉了民法实务,突出实务的教学法在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方面效果显著,而且每年的法学研究生考取率和司法考试通过率也能从侧面反映出民法教学的效果显著。                          
三、近三年学生的评价结果;
近三年来,《民法学》这名门课程无论从课程内容组织、授课模式和教师选择上,都获得了学生的认可和一致好评。通过学校的评教系统测评,学生对《民法学》课程的任课教师的综合评价结果均在90分以上。
四、课堂教学录像资料评价
目前的部分课堂教学录像已经涵括了每一位课程组教师,在录像展示中,教师仪态大方、授课有方、板书规范、内容紧凑、互动热烈。

4.自我评价

4-1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不超过三项)
一、贴近学生实际和地方经济发展
作为二本院校的本科学生,除一部分继续读研之外,还有一大部分学生因为家庭情况、个人追求等因素而选择直接就业,所以加强学生案例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运用民事法律法规的能力,民事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民事案件代理能力等处理民事法律事务等职业岗位技能的培养就显得格外重要,本课程的设置、教学方法和具体培养方式都十分注重学生的实践技能。
作为山西省一个内陆省份,经济发展方式存在着能源依赖等问题,在转型发展的大潮中,长治市作为其中的一颗明珠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对于学生中大多来自于本省的实际情况,很多学生就业时选择回到家乡或选择本省的其他城市,学好法学,尤其是学好民法,对于我省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构建有着极为积极的意义。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与多样 
引入实例教育方法,以案例实践教学为主,结合讲座、网络媒体等方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辨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
课程组的教师大多具有司法职业资格证,在从事社会兼职的工作中,能够将大量的实际案例带回课堂,这些案例的处理,可以让学生实际参与其中。
法律实习可以提高学生即时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发现不足,也有较大的动力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
三、有利于带动整个法学专业的建设
    在法学整个学科的建设中,我校作为一个重点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院校,在法学教育中将突出对实践意义较强的民法、刑法、诉讼法的专业课的扶持。而大量的法律纠纷中,民法案件所占的比例最大,在日常生活中,民事活动也远远超过刑事案件、行政行为更为频繁。所以从民法入手,更能体现我校学生培养的定位,更易实现对学生培养的目标,也更能促进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对社会、法治、经济的积极意义体现。
 
4-2 本课程在国内外同类课程中的地位
本课程的教学体系,教学方法,师资力量,教研水平都均为合理。而且该课程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尽管年轻,却充满着活力,如新生事物般尽管微弱却闪着满满的正能量
 
4-3 目前本课程还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由于经费有限,我们的网络教学资源起步比较晚,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学日志、授课教案、习题、答疑、参考文献目录的网络化形式均有待进一步加快建设速度以及提升建设质量,经费需要补充。
二、实践教学内容还需要继续完善和制度化。
三、课程的教学方法和实践部分的授课模式需要进一步形成稳定的制度。

5.课程建设规划

5-1 本课程的建设目标、步骤、课程资源上网计划等
一、建设目标
2013—2016年期间,力争将本课程建设成为具有一定特色优势的校级、市级精品课程。
在教学师资方面,五年内引进教授1名以上、晋升副教授2名以上,争取教师队伍中有具有博士学位。
在教学方法方面,有序推进实践性教学活动,完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编著本课程的实践教学大纲和教案、教学参考资料。
在现代教学手段方面,在改善教学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要求教师编制丰富电子课件,灵活地实行多媒体教学。利用学校已经搭建的网络体系,改造现有网络,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二、建设措施
为了实现课程建设目标,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全方位深化教学与课程改革。
当前法学教育正面临全球化、信息化、素质化、精英化的挑战和机遇,我们将继续引领本课程教师全面更新教育观念,广泛吸纳和推行先进教学理念与方法,关注社会情势和前沿理论,积极参与教改特别是课程改革的研讨与实践,加强课程优秀主讲教师队伍的示范作用,改善本课程的教学管理,更好落实管理为教与学服务的理念。
2.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夯实课程基础。
师资是课程建设的基础与核心,为此,我们将继续建设与培养队伍,引进教授1名以上、晋升副教授2名以上,争取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继续每年派出教师交流、进修和培训;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3.建立健全网络案例教学模式。
利用学校已经搭建的网络体系,改造现有网络,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并结合课程组教师的网站,组建更为完善专业的法律服务学生网站。摸索更为宽广的推介学生的途径,一方面锻炼学生的实际解决民法问题的能力,一方面作为展示学生素质的平台,可以给学生和社会搭建起更有效的沟通途径,甚至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学生勤工俭学和拓宽就业途径。
5-2 本课程已经上网的资源名称列表
 
 
 
 
 

6.推荐、评审意见

系(部)意见
 
 
 
 
系(部)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组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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