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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法学专业实习计划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作者 :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2011级法学
专业实习计划
 
根据《长治学院专业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和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法学专业教学计划,结合法学专业实务工作的特点,我系2011级法学专业的实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专业实习,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未来参加工作的适应性
二、实习要求
1.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律师业务的程序和操作规程,进一步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要求、技巧和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审判和律师工作的能力。
2.了解司法审判、检察的一些工作方式、工作技巧,了解律师的工作技巧。
3.学会获取证据及培养应用证据的能力。
4.熟悉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应用规则,尽可能地学习、熟悉相关的司法解释。
5.了解行政机关的办事规程,学习行政执法方面的程序和技能。
6.协助法律顾问解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具体法律问题。
7.为毕业论文的写作积累资料和实践素材。  
三、学分:8学分
四、时间安排:从2012年7月3日至9月30日。
五、组织与实施
1.系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系党政领导和毕业年级班主任等人员组成,并设实习办公室,全面负责本系的实习工作。
2.专业实习分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学生应凭系安排进行集中实习,或凭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明确实习单位后,应将《专业实习回执表》送(寄)系办公室。
3.按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专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定期向学校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
4.依据实习内容,完成三部分实习作业。一是至少5篇典型案例分析(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处理及法理分析),二是结合实习内容的论文,三是结合实习的主要业务独立完成一份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代理词、判决书、结案报告等)。
5.实习结束后,完成专业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中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字数不少于3000字。
6.实习结束时,每位实习生将《实习鉴定表》交至实习单位做出实习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将《实习鉴定表》交给指导教师。
六、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主要包括: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根据实习单位的不同,具体实习内容如下:
1.法院实习
参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具体包括:参与开庭审理、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
2.检察院实习
主要了解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熟悉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范围和程序,检察部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法纪检察、监狱检察和民事检察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对贪污贿赂案件的认定条件。对侦查、起诉及其他法律监督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判断和运用。学习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
3.公安、司法机关实习,主要了解我国的预审制度,掌握各种刑事案件的认定,熟悉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收集证据的方法。了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管理、监所管理等。
4.律师事务所实习,了解律师办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工作角度、程度和方法,律师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功能和作用,律师工作中对案件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分析和判断。了解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涉外投资、房地产、公司设立、证券期货等非诉讼案件中的工作程序、方法。了解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了解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纪律。
5.大中型企业实习,了解大中型企业的组织结构,公司与股东、董事、经理、监事等在公司中的角色与作用。了解公司经营中所涉及的劳动合同、原材料产品的供应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了解企业的投资决策程序,投资分析和投资形式,了解企业经营中所涉及到的产品责任、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税务策划、房地产管理、涉讼事务的处理等法律运用和实施。
七、实习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
2.保守国家机密;严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业务部门的同志学习。
    4.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应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5.分散实习学生,在实习开始后两周内须将实习地点告知系办,并保持与学校的联系畅通,提供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6.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断实习。因故必须请假时,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或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以旷课论处。
    7.实习学生因违反纪律而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由学校或实习单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八、实习成绩评定及程序
1.专业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实习报告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
2.学校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单位做出的鉴定、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材料拟定建议成绩,教研室在平衡、协商的基础上确认成绩并填写成绩单,然后以班为单位交系办,由系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成绩存档。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                                           2013622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2011级法学专业
实习领导组成员
 
 
 长:秦楼月
副组长:赵晋耀   刘银龙
 员:叶金方   普金霞   赵丽琴   裴宝莉  宋国斌   张学慧    
           王铜琴   赵雪丽   赵霄雁   冯鹏健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2011级法学专业
实习单位及学生安排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8人)
带队教师:王艳(15536189806
学生名单:何豪慧、方金丽、吴海朝、韩刚、张娟娟、张元元、晋丹雅、霍艳芳
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14人)
带队教师:王潘(13015461604 李丽(13293700096
学生名单:韩秀、闫雅俐、韩瑞、牛路超、张涛、刘沁娜、文晓琳、张从欣
陈娇娇、张蕾、张暇、史丽娜、李承丽、李昊霖
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5人)
带队教师:叶金方(13720958606
学生名单:田丹、程文娜、李叶婷、李航、郭二帅
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6人)
带队教师:张学慧(13453565405
学生名单:韩奉霖、王文龙、代晓雅、雷文凤、刘婷婷、谢子耀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13人)
带队教师:普金霞(13834308123寥(13403557264
学生名单:申园园、王婷婷、段晓明、钟伟、孙俐俐、杨晓、王昕、
王晨旭、王 洋、陈燕涛、张琪、赵萌萌、刘莎
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3人)
带队教师:叶金方(13720958606
学生名单:焦志琴、李建宏、李永芳、
山西雷风律师事务所(4人)
带队教师:王铜琴(13293700098
学生名单:李征、魏通、张玉尤、张璐瑶
 
 
带队教师:赵丽琴(13467023348)
实习学生:共计14人
实习地点:安徽省坤慧律师事务所
学生名单:张婷玉(18203556719)
实习地点:汾阳市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谭垚瑶(18203556975)
实习地点:和顺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王慧 (18203557511)  
实习地点:河津市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郭晓蓉(18203556203)
实习地点:河南省高成律师事务所
学生名单:柔夏夏(18203556764)
实习地点:陵川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周江涛(15935892552)
实习地点:沁县人民检察院
学生名单:郭林(13593252827)
实习地点:山西晋宁律师事务所
学生名单:刘洋(18835599258)
实习地点:太谷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杨雯(18203556604)
实习地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郝云娟(18203556704) 杜娇娇(18203555897)
实习地点:武乡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李娇(18203556071)
实习地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
学生名单:侯雪娇(18835592663)
实习地点:左权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孙悦 (18203556085)
 
 
 
带队教师:裴宝莉(18903452528)
学生共计:14人
实习地点:安泽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崔岳婷(18203556971)
实习地点:长治县人民检察院
学生名单:李明惠(18203556056)
实习地点:凤岗县司法局
学生名单:梁宇(18835590313)
实习地点:高平市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司敏(18203556762)
实习地点:交城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毋思宇(18203556478)
实习地点:黎城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李校辉(18203556906)
实习地点:沁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卫瑞(18203556509)
实习地点:青海省星广律师事务所
学生名单:张世宏(18835592657)
实习地点:邵武市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周雯娟(18835590452)
实习地点: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学生名单:吕敏睿(18835596902)
实习地点: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李花(18835592693)
实习地点:乡宁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杨勇刚(18203556885)
实习地点:孝义市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田世金(18203555727)
实习地点: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陈殿栋(18203556327)
 
 
带队教师:宋国斌(13835578031)
学生共计:6人
实习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杨康(18203556246)
实习地点;云南省楚雄州路丰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王春山(18835590560)
实习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合星律师事务所
学生名单:莎日娜(18835590225
实习地点:阳城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马雨波(13934058485 杨静婷(18203555961)
实习地点:山西律冠律师事务所
学生名单:褚方18203557607 
带队教师:赵雪丽(18664539936)
学生共计:8人
实习地点:襄垣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董娜(18203557527) 王泽晶(18203556417) 姜瑞雪(18203556410)
实习地点: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学生名单:张兆(18203555458) 费建强(18203555852)
实习地点:平顺县人民法院
学生名单:耿慧(18735526775) 李斌(18203556706)
实习地点:平顺县人民检察院
学生名单:琚维佳(1820355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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