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政法系2009级法学本科班
专业实习计划
根据《长治学院专业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和长治学院政法系法学专业教学计划,结合法学专业实务工作的特点,我系09级法学专业的实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专业实习,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未来参加工作的适应性。
二、实习要求
1.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律师业务的程序和操作规程,进一步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要求、技巧和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审判和律师工作的能力。
2.了解司法审判、检察的一些工作方式、工作技巧,了解律师的工作技巧。
3.学会获取证据及培养应用证据的能力。
4.熟悉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应用规则,尽可能地学习、熟悉相关的司法解释。
5.了解行政机关的办事规程,学习行政执法方面的程序和技能。
6.协助法律顾问解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具体法律问题。
7.为毕业论文的写作积累资料和实践素材。
三、学分:8学分
四、时间安排:14周,从2011年7月4日至10月9日。
五、组织与实施
1.系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系党政领导和毕业年级班主任等人员组成,并设实习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实习工作。
2.专业实习分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学生应凭政法系安排进行集中实习,或凭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明确实习单位后,应将《专业实习回执表》送(寄)系办公室。
3.按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专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定期向学校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
4.依据实习内容,完成三部分实习作业。一是至少5篇典型案例分析(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处理及法理分析),二是结合实习内容的论文,三是结合实习的主要业务独立完成一份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代理词、判决书、结案报告等)。
5.实习结束后,完成专业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中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字数不少于3000字。
6.实习结束时,每位实习生将《实习鉴定表》交至实习单位做出实习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将《实习鉴定表》交给指导教师。
六、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主要包括: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根据实习单位的不同,具体实习内容如下:
1.法院实习
参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具体包括:参与开庭审理、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
2.检察院实习
主要了解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熟悉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范围和程序,检察部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法纪检察、监狱检察和民事检察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对贪污贿赂案件的认定条件。对侦查、起诉及其他法律监督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判断和运用。学习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
3.公安、司法机关实习,主要了解我国的预审制度,掌握各种刑事案件的认定,熟悉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收集证据的方法。了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管理、监所管理等。
4.律师事务所实习,了解律师办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工作角度、程度和方法,律师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功能和作用,律师工作中对案件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分析和判断。了解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涉外投资、房地产、公司设立、证券期货等非诉讼案件中的工作程序、方法。了解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了解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纪律。
5.大中型企业实习,了解大中型企业的组织结构,公司与股东、董事、经理、监事等在公司中的角色与作用。了解公司经营中所涉及的劳动合同、原材料产品的供应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了解企业的投资决策程序,投资分析和投资形式,了解企业经营中所涉及到的产品责任、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税务策划、房地产管理、涉讼事务的处理等法律运用和实施。
七、实习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
2.保守国家机密;严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业务部门的同志学习。
4.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应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5.分散实习学生,在实习开始后两周内须将实习地点告知系办,并保持与学校的联系畅通,提供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6.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断实习。因故必须请假时,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或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以旷课论处。
7.实习学生因违反纪律而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由学校或实习单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八、实习成绩评定及程序
1.专业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实习报告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
2.学校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单位做出的鉴定、实习周记、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材料拟定建议成绩,教研室在平衡、协商的基础上确认成绩并填写成绩单,然后以班为单位交系办,由系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成绩存档。
长治学院政法系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长治学院政法系法学专业
二0一一年暑期实习领导组成员
组长:范连星
副组长:秦楼月 程过富 赵晋耀
成员:叶金方 刘银龙 普金霞 赵丽琴 苏蒲霞 裴宝莉
李 丽 王 艳 王 潘 郭 寥 李晋丽 任海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长治学院政法系法学专业
二0一一年专业实习单位及学生安排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丽娟 王霞霞 张 倩 智美琴 段创立 袁 伟 赵 超 邢亚光 曹志明 王军强 卫 凯 刘鹏越 郜 栋 宋凯凯 宋亚非 宋鹏程 申森浩 李 磊 李 振 苏会军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王国栋 王新帅 杨鑫星 丁 涛 贾慕君 朱贻澍 刘 伟 苏鑫旺 呼晓云 谷玥明
郭建民 关晓杰 贾旭梅 崔倩丽 梁媛媛 庞明洁 许仁萍 杨 燕 封辉静 莫静亚
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
秦亮科 姜 玉 程 淋 张 琳 李 娟 闫小颖 樊建菲 李丽雅 国冰洁 宋 佳
赵培松 王晓霞 展雁飞 武灵芝 李瑞亮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秦娜娜 贾薇 刘雅文 熊小琴 吴晓忠 赵 哲 郭鹏飞 方晋峰 吕亚斌 陈栋栋
山西选大律师事务所
李鹏 安星宇 曹俊文 常 钰 王 彤 李 丽 杨丽霞 高麟那 康 婷 柏舒婷
山西双师律师事务所
刘改丽 武丽红 刘娅婧 孙嘉敏 李雪琴 王 春 刘伟伟 刘 星 魏泽轩 陈 科
山西大路律师事务所
张燕霞 胡亚宁 郝宁玮 印 甜 张 娇 刘 瑶 王佩佩 张雅妮 陈 嫣 常宁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