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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作者 :


 

法律与经济学系
法学专业规划
                                                
一、专业服务面向及社会需求状况    
长治学院法学本科专业立足于晋东南区域、面向全省、力争辐射全国,努力培养合格的法律实务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所在区域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构、公证、仲裁、律师事务所、企业等机构对法律实务型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中西部经济崛起,社会对高素质的法律实务型人才的需求将保持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我院所处的晋东南区域法学教育起步较晚(目前,我院是该地区唯一举办法学专业的院校),本土法学人才储备奇缺。目前,除去长治市和晋城市的城区及各自郊区以外,包括长子、长治县、潞城、襄源、武乡、平顺、沁源、沁县、沁水、屯留、平顺、黎城、高平、陵川等所有县区、以及各县区所有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构、公证、仲裁、律师事务所、企业等机构,无一例外地处于对高素质、合格的法律实务型人才的急迫的需求之中。以法院为例:该地区所有法院具备法官资格的工作人员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大多数法庭无法执行回避制度——因为仅有几名法官,一旦回避就意味着无人审案了,发回重审的案件,只能由刑庭或行政庭审理民事案件等,这一类由于法官匮乏导致的尴尬情形每天都在无奈地重复。本土法律人才的匮乏与晋东南区域日益强劲的经济发展态势形成强烈反差,日益成为该区域经济发展、引进资源、参与全国乃至世界市场竞争的制约因素。
对我院法学专业独特的社会需求还在于,晋东南区域属于太行老区,广大县区对于省外、乃至本省其他区域的人才缺乏吸引力,而我院学生恰恰以本地区农村青年为主要生源,当地法律工作岗位对他们有巨大的吸引力。这种法学人才供需的特殊关联性是我院积极发展法学本科教育的历史机遇、也是我院法学本科教育发展的社会责任。
二、法学专业当前特点       
 1.法学专业巨大社会需求的发展空间
我院2005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是晋东南区域惟一的一所举办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法学教育在我院属于新办专业,起步较晚、条件尚不完备、制约因素较多,这和全社会、尤其是所在地区对合格法律实务人才的强劲需求形成鲜明反差。 目前,抓住历史机遇,扶持法学专业迅速成熟、科学发展,符合我院服务地方经济,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立校宗旨。近年来,我院法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当地法律工作岗位的人数和所占份额成逐年上升趋势,但和社会需求相比、和我系师生迫切的发展诉求相比上有较大差距,发展前景看好。
2.日益成熟的办学条件和难能可贵的办学成果
经过八年的艰辛积累,我院法学专业在师资力量、办学设施设备、学生实习实训场所、毕业生就业辅导等方面初具规模,日益成熟,逐步形成一套独特而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体制和成熟的管理队伍;在初期办学的有限条件下,始终坚持兼顾教学的社会效果和教育效果,取得一系列成果,在晋东南区域初步树立了专业形象和业界地位。长治、晋城两市的公、检、法、司等国家职能部门以及各级法学会、律师事务所、鉴定机构等事业单位都对我院法学专业表现出极大兴趣,潜在的合作前景广阔,社会效益可观。
3.积势待发的科研、教学团队日益成熟
经历八年新专业的发展,教师的学术能力和教学经验的积累,法学专业锻炼了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学经验日趋丰富、技能逐日成熟;伴随着学科成长,教师的学术积累日趋丰富、积势待发;围绕法学实践教学,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申报教研项目。
经历了最初的量的积累阶段,法学专业的发展处于关键的质变期,外在条件的扶持和保障必将促使其迅速脱胎换骨、羽化变蝶,在山西法学教育界确立起稳固的地位。
三、专业发展定位、优势与特色       
我院法学专业的建设目标为:立足晋东南地区,面向山西省乃至全国,发挥法学专业的传统优势和特色,力争在稍长时间内,把法学专业力争建设成为在同类院校中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处于前列的专业;把法学专业办成紧贴地方实际情况、特色鲜明的地方名牌专业。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具有初步的学科研究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政府机构、司法机构从事法务工作的专门应用型人才。
    优势与劣势相对而成,只要我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确定适当的发展路径,劣势就会变作优势,就能迅速进步发展。
1.师生关系密切是我们发展本科教学的首要优势和特色
法学专业代课教师不足,平均每名教师需要开设3门课程(包括选修课),同时,代课教师需要兼任班主任、团委书记等学生管理工作。这分散了年轻教师的精力、碎化了时间、冲淡了原来的科研主题,短时期内影响了教师科研工作,这是我们的劣势。但这种情形下,有利于建立密切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年轻教师探索教学规律、有利于教师拓宽学科知识、有利于实现最大程度的因材施教,如果我们切实实施学院教学为主导的办学思路,注重本科教学质量提高,这恰恰是我们的优势。在当前普遍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的高校浮躁风气下,我院法学专业天然地形成教学为核心的格局,这和教育届呼声日高的高校本科生导师制改革不谋而合,有利于合格本科学生的培养。
2.围绕教学搞科研也是我们的优势和特色
法学专业年轻教师是教学队伍的主体,既要迅速熟悉教学工作、成长为合格教师,又要兼顾科研,提升职称。鉴于学院发展现实条件,我们形成围绕教学搞科研的学术特色,教师科研导向为教学服务,为培养合格本科生的教学目标服务,围绕法学教学改革的发展搞科研工作,这既符合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大环境要求,也是我院法学专业必然选择。这种科研导向是支撑我们发展本科法学教育的力量和信心的不竭源泉;也是我们审时度势,不断选择科学的专业发展之路,努力使一个脆弱的新办专业迅速成长壮大的理性支点。从理论自觉的高度,将我们的教学和科研、将我们的全部精力汇聚于合格本科学生的培养,这是我们的优势和特色,也是我们对自己专业的信心所在。
3.以法律从业资格证培训和考研辅导抓手,全面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兼顾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学生短期需求和长期发展需要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发展水平下,大多数青年人选择接受高等教育,直接动机首先在于谋求理想的职业岗位,针对我们这一类院校来讲,情况更是如此。以法学为例:生源主要来自所在地区农村,改变自我社会角色,获得理想职业岗位,是青年人上大学的直接动机。因此,学院每一个专业的发展必须兼顾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学生短期需求和长期发展需要。离开社会效果的关注,就有可能脱离学生短期需求,无法取得社会认可,长期以往,生源都会成为问题,更谈不上发展;如果仅仅迎合社会公众的短期需求,又会是法学专业办成考研辅导班或司法考试辅导机构,回到应试教育的老路上去,对学生创造力的培养,对社会发展的满足方面必然出问题,专业的发展也就无后劲可言。
因此,我系从一开始就注重两方面的兼顾:一方面,课程设置和教学考核方面摒弃应试教育的弊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兼顾,在教学周期中以培养学生创造力为核心,构建科学完备的课程体系,严格教学管理,旨在使学生具备完备的知识体系和富有创造力的法学思维方法;另一方面,针对法学从业门槛的特殊性,对大四学生进行短期强化应试辅导,取得较好社会效果。近年来,晋东南区域年度法律从业资格证通过人员中,我院法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持续占有四分之一以上的份额(2011年长治考区通过56人,我院本科毕业生占其中29人),引起当地司法界的高度关注;同时由于我们执行科学的培养方案,我院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所在单位口碑普遍不错,为学生职业发展奠定了深厚基础。
4.合理的学源结构,充满朝气的、年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法学专业的教师优势
法学教师来自全国各大著名法学院校,学历较高、学源结构科学,90%以上的专业教师兼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普遍达到了双师型要求,教师队伍充满朝气,师生关系融洽天成,为法学专业的迅速发展成熟提供长久的人才支持。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学专业和年轻的教师队伍必将同步发展,必将为所在地区法学事业的发展增光添彩。
综上所述,我们的优势和特色在于社会的旺盛需求,在于实事求是的发展路径选择、在于充满进取精神的教学团队。
四、重点扶持建设专业建设方案
1.法学专业建设现状
(1)省内同类专业发展概况
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法学专业是各类院校竞相举办的热门专业,山西省也不例外。目前,山西十八所本科高校多数院校都举办法学专业,大致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情形是山西大学法学院和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代表了山西省内法学专业最高水准,但两所院校定位于研究性大学,优先发展研究生教育,法学专业在校研究生数量超过本科生,法学专业本科规模有限,不可能满足山西社会发展需要;第二种情形是以太原理工大学和中北大学为代表的工科类院校所举办的法学专业,在各自院校只是点缀功能、不受重视,规模有限、定位模糊、处于日益边缘化地位、专业信心不足、发展空间狭小;第三类情况是我院同类院校举办的法学专业有如下优势:第一,这一类院校以师范专科院校为基础、地处地级城市,举办法学专业出于院校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其升本之后举办新专业往往注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重社会现实需求、倾向于应用性方向,法学专业符合其发展要求;第二,举办法学专业也是各自所在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三,生源充裕,法学的社会应用性强,对高考文科生的吸引力强,二类本科院校生源以当地农村生源为主,县乡级用人单位可以满足大多数学生就业期望;同时也存在制约因素:第一,举办法学专业属于白纸画画,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完善需要一个过程,院校高层领导对法学专业的认可也需要一个阶段;第二,各院校原有办学条件和特色对法学专业的举办影响不同,原有以举办工、农、医基础的院校,其应用性专业拓展上可选面宽,容易忽略法学专业;纯粹文理科师范专科基础的院校,容易接受和重视法学专业。总体上讲,我院同类院校举办法学专业,潜在的社会需求旺盛,但各家办学都处于起步阶段,白纸画画,事在人为!
(2)长治学院法学专业建设现状
目前,法学专业招生情况持续看好,学生性别比例合理、生源地域结构以本地农村生源为主,同时,适当跨区招生,在校生中包含有来自除西藏和新疆之外的各省学员。我系学生入学成绩和新生报到率都高于其他各系。我系学生的综合素养倾向:一方面作风踏实,积极配合教师老师的教学过程;另一方面,表现为阅读素养较差、知识面较窄和实践能力缺乏。针对这一特定群体学生的学习素养、行为素养以及心理特证,我们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教学方法,加强对外联合,适度扩展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2009年以来,法学专业已有四届五百余名毕业生走向社会,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师资队伍学源结构合理、学历结构科学、普遍达到双师型教师要求。师资队伍主要问题在于教师的职称结构不合理,高级职称缺少; 教师的年龄结构不合理,中年教师较少; 法学科研的整体水平较低,论文的质量不高,数量有限,没有国家级核心论文,没有法学论著。形成以上不足的原因:第一、客观上,法学专业起步晚、积累少;教师人数少、兼顾代课与学生管理、精力分散,不利于出科研成果;第二、主观上,每一位教师尚需进一步调整科研方向,根据我院教学实践需要,自觉调整原有科研方向和兴趣,做到寓科研与教学之中,寓科研于学生培养之中。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方面是法律与经济学系内部提升理念,加强管理,形成共识,整合现有的科研和教学资源,围绕培养合格本科生这一主题,将教学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另一方面,是加强宣传,争取校内外支持,尤其是争取学院在政策、资金、人员配备方面的支持;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的方针,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并努力创造条件有计划的选送部分教师去国内高水平大学研修学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合作,扩大流动师资队伍。总之,必须正视现实,立足现实,实事求是地确定师资队伍发展方向和措施------做到兼顾教学和科研、兼顾生存与发展,必须争取一切外部有利条件,围绕教学展开科研。
课程体系建设初具规模,教育部规定的十六门法学核心课程全部开足,同时考虑到学生就业去向及所在地区社会生活需要;在此基础上开设了民商法学模块、刑法学模块、理论法学模块等选修课课程;在刑法学精品课程申报成功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民法学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团队。形成重基础、重实践的课程体系,基本满足了学生升学和就业等多方面需求。课程体系建设目前的改进方向在保证课程基础知识体系完整、扎实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学生创造性专业实践教学,整合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实习实践教学、科研活动等几个方面。
法学专业教学实验设施设备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初步满足了目前教学需要。能容纳一个教学班的模拟法庭已投入使用;在建中的物证技术实验室即将完成;法经系与长治市市、郊两区的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市郊两区法学会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形成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实习实训基地,为法学专业参与地方建设加强与所在地区社会各界的互利共建奠定了初步基础。目前的任务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教育,协调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努力使学生培养工作、教师科研工作与社会实践教学、实习实验教学相互促进、互相支撑,减少由于盲目性,增强各项教学工作之间连贯性,必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长治学院法学专业建设方案
(1)法学专业建设的总体建设目标
根据我系学生和教师的实际情况,结合整个山西和长治地区的实际情况,法学专业的总体建设目标应为:立足晋东南地区,面向山西省乃至全国,发挥法学专业的传统优势和特色,力争在稍长时间内,把法学专业力争建设成为在同类院校中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处于前列的专业;把法学专业办成紧贴地方实际情况、特色鲜明的地方名牌专业,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具有初步的学科研究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政府机构、司法机构从事法务工作的专门应用型人才。
(2)专业建设的思路、总体设计框架
当前大学教育及法学专业教育存在的问题是:
一方面,轻视基础知识传授、轻视学生学习能力和素养的培养。离开对受教育者创造性精神的培育,离开对大学生思辨能力的训练,大学文科教育------尤其是二类本科教育,就有堕落为职业培训机构的倾向,就可能背离高等教育的宗旨;另一方面,对于新建本科院校而言,如果漠视社会对高等教育的现实需求倾向,漠视公众对高等教育功能的最直接的期望,大学生源将日益枯竭而无法生存。
目前,法学专业建设总体思路:
一是迅速提升显性教学效果指标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区域学科知名度。在目前学科发展阶段,有利于法学专业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学科知名度的教学效果的指标主要是司法考试通过率和考研通过率。这两项指标是社会公众认可法学本科办学水平的通行标准,通过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必备条件,考研率显示学生专业发展潜力水平。目前,我院法学专业司考通过率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如果继续努力,争取长期保有优势、逐年提高,必能迅速提高我院法学专业社会影响力和学科知名度,争取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坚持做足隐性基础工作,立足于素质教育、创造性教育,为学生、教师和专业长远发展奠定扎实基础。日常教学工作水平是学科发展的基础。根据我院办学条件及师生具体特点,以专业基础知识传授、学生学习能力学习素养养成、以及学生社会活动能力培养为核心做好日常教学工作;围绕教学搞科研,围绕教学加强与所在地区跟单位之间横向联合,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彰显我院特色,这是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3)专业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目标和计划
①专业建设内容及其论证
学生特点和学风建设:目前的高考体制下,位于地级城市的二本B类院校,其生源特点具有普遍共性,第一,以农村生源为主,朴素正直,吃苦耐劳,意志力品行较好;但知识视野不宽,社会活动能力较差;第二,具备了相当程度的学习能力和学习素养,以及对专业知识的领悟能力。但自主学习能力和素养较差,学习目的不够明确,短期功利性过强;第三,人生规划、职业规划与学业规划水平较低,自信心不足。针对以上特点,结合我院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地方实务型法律人才),我们的学风建设应该追求这样的目标:第一,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素养。自主学习能力是可以做到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扩展专业知识的能力;自主学习素养是对探索性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的人生趣味的养成。第二,开阔学生知识视野和社会实践视野,提高学生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辨能力,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学业目标和职业目标。学风建设贯彻于日常教学过程和管理过程,是一个全院系统工程,但对于目前的法律与经济学系、对于法学专业,急需坚持做好几个方面:教学纪律管理;听课笔记和作业辅导;有计划、系统的专业书籍阅读和专业网站阅读辅导;职业规划与学业规划辅导;学生活动指导等。针对大一至大四不同的阶段,制定不同的措施,计划和目标。
教师特点与师资队伍建设:以目前情势讲,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法学教师的数量和规模不会太大,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必须立足于现有教师队伍的成长和成熟,当下,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是培养一批高级职称教师,形成合理的职称结构。现有法学教师具有以下特点:一方面,年龄较轻,精力旺盛,知识基础好,教学热情高;另一方面,生活压力较大,教学管理任务重,社会活动多,科研定位不清,热情不够。我们应立足现实,突破师资建设瓶颈,继续做好几件事:第一,加强教研活动,整合教学资源,科学安排教学任务,合理定位科研方向,避免形式主义和重复劳动,集约分配时间,做到教学相长,于教学过程中出科研;第二,多方争取校内资源,吸引一批教师在一个连续的时期内安心教学和科研。如此,三年之内,必能实现教师队伍职称结构合理化。
当然,引进高学历、高职称和急需专业的新教师,也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同时本着虽不为我所有,但可为我所用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合作,扩大流动师资队伍。促使法学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有一个较大的改善。
师生特点与教学改革:高等院校的任务在于培养合格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合格的教师队伍,一切教学改革都服务于具体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的教学目的地实现。根据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现状和我院法学专业具体特点,我院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必须兼顾如下几方面:第一,坚持扎实的基础知识传授。基础知识传授,本是专业教学的应有之意,但在商业氛围浓厚、庸俗实用主义泛滥和学术浮躁的社会背景下,坚持扎实的基础传授是当前教学改革需要首先坚持的原则。针对我系法学专业讲,必须围绕十六门主干课程做好教学大纲工程、作业工程和题库工程;突出体现各主干课程的核心概念和理念,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全面识记,以便在实践和学习中不断深化学科基础知识。这些知识点要在大纲中凸显、要在作业中巩固、要在考试中占60%以上比重。这里的关键是精简和精确,每门课程要求精确掌握核心概念、观点和理念总量应当在十五至三十个,过多,则不符合学生普遍接受能力而流于形式,过少,则不能建构学科知识框架;所以这是教学改革首先面临的艰巨任务,如果措施不当,必然影响教学效果:要么回到应试教育的老路上去,不利于学生能力培养;要么,无法摆脱现存法学本科教育的弊端——教学流于浮躁飘忽,任意性大,效率低下,学生专业功底肤浅。第二、突出实践性,培养以探索性学习能力为核心的创造性素质;案例教学、实习实训、社会调查、专业书籍和网站导读,将是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造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基本措施。在这一方向实施教学改革的关键是如何处理教师的法律实务工作、课题申报研究工作和学生培养工作的相互关系,整合现有资源,开拓潜在资源,实现科研教学和实务工作的内在统一,集约经营,提升水平。第三、重视司法考试与学生考研辅导工作,重视各种就业培训工作。任何选拔性质的考试,都有着追求知识核能力格式化、标准化、一致化的倾向,他不利于学生创造性的培养,所以,高校教育不能围绕选拔考试展开;但选拔性考试的现实功利性有利于促进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强化,选拔性考试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平台的社会功能也不容忽视。适当定位对选拔性考试的辅导教学,对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就业竞争力的提高;对提高学校办学社会影响力,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
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教材建设为教学改革服务,为教学任务服务。我院法学专业教材建设的基本维度包括:专业基础教材的选择;独具特色的案例教案的编写,逐步形成自有教材体系;实践课大纲和教案编写。一方面,传统的法学教材种类繁多,几近泛滥,水平参差不齐;另一方面,我院法学专业尚不具备,编写基础课程的主客观条件。基础课程教材建设目前主要任务是鉴别选择,保证师生所选教材的高质量;中国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方面的大和教材,尚处于探索阶段,加之各级各类院校情况千差万别,还没有被普遍接收的通行版本,从教学实际出发,认真编写案例教案和实践教学教案,既是我们实践教学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法学专业教师在高校教材建设方面有所作为的历史机遇,也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在今后三年内,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此项工作。
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与社会合作:不断加强社会合作,是法学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具有双重性;一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直接智力支持,推动所在地区法制建设;二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教师队伍、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学生,做到社会实践活动服务教学改革,培养实践型法学人才。经过八年的教学积累,我系法学专业办学社会环境逐步改善,取得相当程度的社会认同。目前,长治、晋城两市多家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成为我系法学专业稳固的实习实训基地,正在酝酿进一步合作;此外,当地法学学术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国有企业和司法培训机构等都表现出浓厚的合作兴趣和愿望。今后几年内,法学专业建设中将围绕教学改革,逐步深化社会合作:第一,利用校内外各种有利条件广泛搭建社会合作平台;第二,围绕实践教学逐步展开的实际需要,严密论证,慎重确定合作项目和内容,力争做到教师科研活动、学生实践教学和社会合作,在人员、内容和过程上的高度统一。这是社会合作成败最为关键的一环;第三、社会联合的基础是做好自己的事情:搞好校内教学,做出有影响力的教学、科研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联合中取得主动地位,走出低水平的合作境地。决不能为合作而合作,浪费教学资源。社会合作的目标是创造社会价值,取得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效果的高度统一。目前,社会合作的切入点是:围绕模拟法庭教学、物证技术实验室教学和法律咨询实验室等实验教学的展开,采取引进来的措施,加强与公、检、法、司等国家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各地法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人员来往与合作,交流信息促进教学;围绕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采取走出去的措施,寻求利益共同点,不断加深合作水平。在教学改革过程中逐步深化合作水平。
专业建设与科研活动:在一个新办专业中,教师的科研活动会有一个处于低谷的时期。一方面,新举办的专业,教学科研平台无法支持教师继续深化在研究生期间的科研项目,教师必须经历一个学术定位、学术取向、学术兴趣以及学术积累的重新选择和调整过程;另一方面,办学初期,师资匮乏,繁重的教学工作,加之兼顾管理工作,时间碎化、精力不集中,不利于科研工作开展。但从事科研活动是高校教师基本的生存方式,没有科研就算不上高等院校,科研活动的动力,一方面来自教师人格自我完善的内在需要,另一方面,来自满足社会实践需要的外在需要。我院法学专业目前的发展阶段上,科研活动脱离教学实践工作,教师的精力就会多方分散,既无法教好书,也无法搞好科研;教学活动离开科研支撑,就会使教学失去生命活力,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终究被社会淘汰。因此,无论从教师自身发展的角度,还是从专业发展的角度,都要求教师把教学和科研相互结合起来,围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需要进行科研定位;围绕教学改革需要和地方院校办学实践需要展开科研。因为我们在教学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在当今中国法学教学实践中,往往具有具有普遍性,对我们自身实践困境的解读和突破,既能促使我们自身实践的深化,也具有普遍的学术价值。
所以,在最近几年中,引导法学教师围绕教学改革开展科研是基本的导向。每一个教学年度结束后,要求每一位教师在总结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以及社会联合教学的基础上,提出命题、论证命题。围绕相关命题展开探索学习,切实解决我们自身困境的同时,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一般的学术支持,在此过程中,完成教师自身的学术追求。
②目标计划概览
A、法学专业建设各项工作体系
 

教研室论证、确定各主干课程核心概念、理论体系;作为教师讲课、学生作业和考试的核心依托

 
严格执行既定的培养方案,通过一个有序而渐进的过程,使学生奠定完善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和学科思维方法      
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物证技术实验室、法律咨询实验室等实训教学,一体化教案编写,案例教学教材积累;教学过程展开,社会联合展开      
走出去,利用寒暑假展开持续的社会见习活动;组织大三学生专业实习活动            
改革毕业论文教学,要求和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实,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社会问题            
加强大三学生的考研、司法考试等辅导工作,促使基础理论基础扩展和深化      
在大学二年级,开设专业网站导读课程和专业书目导读课程,引导学生开阔专业知识视野和社会实践       视野       养成习惯      
在教学中,体现对大一、大二学生笔记与作业的辅导和督促检查,逐步养成通过阅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图示补充说明:
1.   教学、科研与社会联合应当溶于学生培养的统一过程,同时,探索更高阶段的社会服务途径和更高层次的科研项目。
2.   教师科研吸纳学生参与、学生毕业论文要求从实践教学中出题目,达到培养法学方法、激活基础知识的目标。
B、三年建设目标:
学生考研率和司法考试过关率超过70%,促使学生一次就业率达到75%以上;晋升高级职称教师达到4至6名,教师职称结构达到合理化;民商法方向组织编写一至二种独具特色的案例教材;以实验室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契机,形成稳固的、多方面的社会联合体系,深化服务地方建设机制,参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法律服务参与水平;每位教师每年完成一篇以上高质量论文,三年成册,形成我系独特的、系统的法学教学改革理论体系,争取出版发行。
    
                                                   法律与经济学系
二0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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