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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经济学系顺利开展共建课程及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123”深度合作育人模式推动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9日 作者 :法律与经济学系

为进一步加强应用转型,提高法学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育部加强新文科建设的要求,法律与经济学系积极与地方法院对接,探索法治人才协同育人新模式。3月18日下午,法律与经济学系与潞州区人民法院在长治学院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开展共建课程及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法律与经济学系党总支书记段浩、系副主任叶金方、普金霞、系教研主任李丽和刘慧慧,潞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勇虎、案管局局长宋海峰、员额法官陈婷婷、郭振军、案管局宣传干事杨艺嘉参与会议,会议由普金霞老师主持。

本次会议分为法律实习生座谈、共建课程及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深度合作洽谈三项议程。双方首先就潞州区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的规定》工作做了细致讨论,与选拔出来的实习生进行了座谈,对首届法律实习生的派遣工作做了安排。就学生提出的关于实习期间具体工作的问题,丁院长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并表示根据最高院规定,实习生将近距离接触和参与实质性的法律审判工作,深度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起草法律文书以及专题调研等工作。紧接着,叶金方老师强调严格遵守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以及安全方面的保障等相关细节问题,希望法院方加强管理,丁院长也作出积极回应。会议第二项议程,双方以此次法律实习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开展合作共建课程以及法学专业人才创新性培养等方面进行了研讨,对法院参与课程教学、实践性毕业论文指导、共建基地班等进行了热烈、有效地交流,双方一致表示将积极贯彻《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并为这一美好前景继续努力。

在关于深度合作的洽谈中,双方秉承“共建、共管、共创、共赢”原则,形成“123”深度合作育人模式,1是以培养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为主线,2是充分发挥高校与法院的互补优势,打造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和素质培养相结合“双”主干培养路线,3是推进“法院进课堂+课堂进法院”教学方式改革,探索“法院+法学院系”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形成“高校教师导师+法院法官导师”的双导师培养机制。在此基础上,双方进一步在规划建设特色课程、论文撰写发表、课题项目申报、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交流,在深度融合中更好地实现学院和法院的资源共享。李丽、刘慧慧老师也表示,此次法律实习生的工作不仅能够增长学生们的才干,接下来的深度合作也为老师们提供了法律实务、课题研究的平台。至此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此次论证会的成功举办,不仅有利于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而且对于系部建立特色人才培育机制,不断探索政学研结合、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做强我系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地方法治人才、提升服务地方能力等创新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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