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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作者 :


 

法学专业基本情况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语言沟通、外语应用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2. 系统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 掌握宽广的法学知识,能运用法学知识认识、处理法律实务,并在案件分析、调查和辩论等实践方面有一定的能力,具备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
4. 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法学专业前沿信息和资料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5. 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较熟练的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用外语对话、写作的初步能力。
三、专业基本信息
学科门类:法学
专业大类:法学
专业代码:030110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四、总学时(总学分) :2398(187.5)
五、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家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六、就业范围
    毕业生可以从事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法机关法律工作,也可在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涉法工作,同时也可在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等中介组织从事有关法律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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