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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经济学系与潞州中学签署法律社会服务专项协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作者 :法律与经济学系

2024年5月29日,阳光明媚,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与长治市潞州中学共同迎来了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当日上午十一时,双方在潞州中学北楼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了法律社会服务专项协议签约仪式,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提升师生法律素养,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党委书记王志军,系主任段浩,系党委副书记张庆杰,以及教师代表刘慧慧,潞州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申玉清、北校区执行校长张金红、主校区副校长黄学斌、副校长郝晋丽出席签约仪式。

会上,王志军介绍了长治学院的办学规模和实力,法律与经济学系的发展情况、服务地方的实践做法;段浩结合院系专业特点与潞州中学的实际需求,介绍了法律社会服务的具体内容及开展方式。潞州中学申玉清校长介绍了潞州中学的办学历史、现在规模和办学理念,强调了法治教育对于学校和学生发展的重要性,对长治学院提供的法律服务和各项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合作协议,长治学院委托法律与经济学系,通过专题宣讲、辩论赛指导、模拟法庭进校园、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为潞州中学师生提供服务。除此以外,双方均表示在未来的合作中,还可以继续深化在党建活动、学生交流与培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教育研究、毕业生就业招聘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更多法律服务与教育领域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培养更多具备法治精神的优秀学子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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