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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与潞城区人民法院共建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1日 作者 :法律与经济学系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切实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不断提升地方高校——政法机关协同育人的效果,2022年1月11日,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与潞城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共建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签约仪式。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党委书记段浩,系副主任叶金方,辅导员赵宁及潞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高峰及领导班子成员,庭长刘宝共同出席了签约揭牌仪式。会上法律与经济学系党委书记段浩、潞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史高峰代表双方签署了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

法律与经济学系党委书记段浩指出,校地合作共建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旨在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探索高校与政法实务部门协同育人的新模式。共建实践基地既为高校师生提供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也可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长治学院作为地方应用型高校,立足山西,服务地方,既可为各级政法部门输送“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卓越法治人才,又可发挥法学理论人才集聚的优势,为司法实践与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此次合作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立高校与政法机关合作的常态化机制,可实现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有利于我校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的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1136”发展战略,坚持教代会“突破围墙办学”新理念,推进我校建设区域代表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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