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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经济学系与潞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实习法官助理成长计划实施中期总结会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28日 作者 :法律与经济学系

2021年6月23日,法律与经济学系与潞州区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成长计划实施中期总结会在潞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建宏、副院长杜有利、副院长丁勇虎,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党总支书记段浩、系副主任叶金方、系副主任普金霞、辅导员赵宁、组织员范丹丹参加会议,会议由丁勇虎副院长主持。

3月20日始,我系与潞州区人民法院合作实施了实习法官助理成长计划,我系共七位同学参与了本次实习。从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实施双主干路线、落实双导师培养机制三方面出发对学生进行实践培养,发掘专业潜能。

会上,七位同学分别就自己的实习过程及心得体会做了简短的汇报。同学们一致认为,实习法官助理项目让他们受益匪浅,不仅法律实务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而且交流沟通能力获得了很大的改善。丁勇虎院长和指导法官对同学们的工作予以肯定,认为他们进入角色很快,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法官交代的具体工作任务,并给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王建宏院长表示,对于同学们的实习过程和结果都十分满意,同学们就像天上最闪亮的星星,在学校和实习岗位取得的优异成绩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希望同学们可以星火相传,将自己的收获分享给其他同学,带领更多同学加入实习计划。

段浩老师对同学们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殷切希望。他表示,对于七位同学的总结感到很欣慰,可以看出,同学们不论是从性格还是语言表达上都更加自信、更加成熟,各个方面能力有显著提升。段浩老师指出,一是要进行全方位地体会实习。同学们通过参与庭审、会见当事人等工作,要以主人翁的姿态重新思考法院工作和运用法律。二是要进行有思考性的实习。通过具体案件中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将课本上学到的知识更加灵活地运用到实践中,提升自己的能力。三是要更加深入地实习。要满怀法律学习者的激情,又不忘法律实务的理性,对法官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在取得进步的同时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

最后,双方就更深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进行了商讨。法律与经济学系与潞州区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成长计划是一种教育机制的创新,双方的合作既满足了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也改革了我系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还提升了实习法官助理的个人法律素养,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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