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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举办长治市税务局税务实务法律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作者 :法律系

为深化校地合作,破解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后执法实务难题,夯实税务法治建设根基,法律系与长治市税务局于6月16日在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举行税务实务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长治市税务局及各区县税务局业务骨干出席会议;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治学院法律系学术院长董玉明、系领导及相关教师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聚焦社保强制权来源的二元对立、执行对象的责任穿透理论、滞纳金性质的法定冲突、征缴时效的法理基础四个问题,指出社保划拨强制权属特别行政强制执行权,税务机关无查封拍卖权,当前人社配套规范不足、各地裁判标准不一问题;社保费为公法债权,可依据新《公司法》穿透追责恶意逃费股东,优先行政征缴并严守比例原则;社保、税收、行政强制三部法律滞纳金规则存在冲突,社保滞纳金无本金上限,分歧有待立法统一;社保追缴独立于劳动监察时效,原则上无限追缴,阶段性缓缴不免除缴费义务,并提议分险种差异化设定追缴时效。

董玉明教授总结时强调,社保法治建设关乎民生福祉与营商环境,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监管结合服务,在依法履职的同时落实惠企政策,平衡职工权益与企业发展,助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则优化完善。

此次研讨会全面厘清了社保费强制执行相关法律关系、法条冲突与实务难点,打通了法学理论与税务执法的衔接壁垒。长治市税务局与长治学院法律系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治共建、人才共育、课题共研,以专业法治力量破解征管难题,规范执法行为,共同推动长治市税务法治、民生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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