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法律系在办公楼1号会议室举办“法律人的正义”主题讲座,邀请长治市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高庆祥主讲。法律系党委书记吴海霞、副主任叶金方等老师与近百名学生参加,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与现场师生共上一堂法治课。

吴海霞主持讲座,并介绍主讲嘉宾。高庆祥从事检察工作15年,长期在刑事检察工作一线办案,先后办理包括全省金融领域最大窝串案等全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内各类案件500余件。在《中国检察官》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公诉办案能手等称号,是理论与实践双优的“检察先锋”。

主讲围绕“一个法律人的正义”展开讨论,以法律人应具备的三个关键素能为切入点,结合代表性案例,传达了法律人应具备朴素的基本价值观和“如我在诉”的理念。通过引用培根的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后果甚至超过10次犯罪”指出,错案会削弱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损害法律的尊严,导致民众丧失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并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以案推动法治进步。法律人要以扎实理论精准判案,高庆祥借“阶层理论”分析精神病人杀人、未成年人教唆犯罪等案,强调司法应先审行为不法性再定责任以保裁判合理;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为例,指出强奸罪认定标准随时代演变,司法者需审慎平衡法与伦理、避免机械执法;农民工偷葡萄、村民抓蝎子案要求检察机关换位思考、综合常识常理常情,追求法社效果统一。

此外,对检察机关的职能进行了简要介绍。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侦查审查、公诉等重要职能。在刑事诉讼中,检察官要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讲座中,高检察长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法律人的正义感是推动法治进步的内在动力。他勉励在场的法律人,要肩负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在未来的工作中要不断提升素养,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法律的价值,让法律真正成为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力武器。
主讲向同学们传递了法律人应具备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观,对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产生正向的反馈,同学们对职业发展和人生规划充满信心。

讲座结束后,检察院全体人员参观了长治学院杰出校友、时代楷模黄文秀先进事迹展。在讲解员声情并茂的讲解下,大家深入了解了黄文秀在长院就读本科期间和参加工作之后投入脱贫事业的突出事迹。馆内一幅幅珍贵的照片、一件件真实的实物,生动展现了黄文秀放弃城市繁华,毅然投身家乡脱贫事业的奉献历程,让在场的每一个人深受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