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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经济学系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01日 作者 :


 

 
法律与经济学系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一、选题(2012年11月10日—12月10日)
  指导教师拟订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并 指导学生完成选题, 组织学生学习《长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写作和答辩管理办法》。学生拟定毕业论文题目后,填写《毕业论文选题报告》。
二、撰写开题报告(2012年12月11日—2013年1月19日)
  1.2012年12月11日—2013年1月3日,撰写开题报告。
学生进行文献收集、整理,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2013 年1月4日—1月19日,审核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等材料进行审阅评议,明确开题意见。对于未通过的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指导和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
三、撰写初稿及中期检查(2013年2月25日—5月12日)
1.2013 年2月25日—2013年4月28日,指导教师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根据开题报告的要求撰写初稿。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修改毕业论文初稿,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2. 教研室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指导,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及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4.2013 年4月29日-5月12日,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定稿,填写《毕业论文结题报告》。
四、答辩阶段(2013年5月16日—6月16日)
  1.毕业论文(设计)评阅:5月15日—6月4日。
5 月22日前学生应将毕业论文定稿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送交指导教师。系组织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写出评阅意见,明确本科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终审意见。
2. 答辩:6月6日—6月16日
系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公开组织答辩。答辩小组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记录》。
五、终期检查(2013年6月17日—6月23日)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各教研室和指导教师针对毕业论文实践教学各环节的任务和要求,认真对照检查,逐项核实。对未完成任务的同学要查明原因,以书面形式报系答辩工作委员会。
六、推荐优秀毕业论文(2013年6月24日前)
系里按照应届毕业生5%的比例在毕业论文综合成绩获得“优秀”的学生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七、总结(2013年6月25日—6月30日)
  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里要对本届学生毕业论文进行书面总结。
 
                                               
 
                                                                                                                法律与经济学系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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