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网上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3日 作者 :


 

各系 (部)、201 7 级各班
为了解201 7 级新生的心理状况及特点,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院拟在201 7 10 25 日至 1 1 10 日开展新生心理健康 网上测评 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我院201 7 级全体新生(含对口升学、专升本学生)
     二、测评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 90项症状清单(SCL-90)
     三、测评方式: 朗心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 具体操作步骤 见附件 1 
     、测评时间: 10 25 日—1 1 10
     、相关要求
    (一)测评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服务,各系 (部) 应高度重视此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切实加强心理测 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保密性高的工作,各系 (部) 要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积极协助和配合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 与咨询 中心,认真规范地做好201 7 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三)实施测评前,各系 (部) 要派专人负责向新生说明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使学生在了解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在测评具体实施过程中,指定 班级 心理委员协助各班辅导员 督促 参测学生严格 规定 时间内 独立完成测评 工作。
    (四) 201 7 级全体新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评,不得无故缺席 为保证测 的有效性,中心作如下郑重承诺:本次心理测评是为了让学生更好的了解自我,所有问题的答案无对错之分,请按你的实际情况真实回答。测评结果严格保密,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 与咨询 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 外, 不会提供给任何组织和个人。
咨询电话:2179600
 
特此通知
 
 
工部( 学生 处)
   二○一 二十三
 

CopyRight© 2021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紫金东街长治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55-217836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2021017082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