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关于开展房屋出租出借清查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9日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消防安全领导组关于印发全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房屋出租出借清查登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房屋的范围: 在长治学院南北校区内的所有单位和教职工房屋。
二、清查房屋出租出借的内容: 出租出借房屋的详细地址(校区、楼号、单元号、房号)、面积、权属情况、居住人数、是否签订租房合同、是否签订安全协议、承租/借用时限等。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登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和教职工房屋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填报《长治学院房屋出租出借情况登记表》。
四、学校将对各单位和教职工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漏报、瞒报现象,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长治学院房屋出租出借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保卫处;同时报送电子版于保卫处王丰。
联系人:王  丰         电话:2179688
2018年1月19日

CopyRight© 2021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紫金东街长治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55-217836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2021017082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