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部介绍
法律系前身为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政治科,始建于1981年。为适应学校各个阶段的发展需要,先后更名为政治系、政史系。2004年,政史系分设政法系和社科系。2012年,政法系更名为法律与经济学系,学校另设思政部,2024年法律与经济学系分设为法律系和经济与管理系。
法律系目前拥有在校生430余名,教职工35人,其中管理人员9人,专任教师26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人、副教授9人、讲师15人;博士7人、硕士24人;具有律师从业资格的教师19人,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教师比例64%。有7名校级骨干教师,5名青年教师获得校级教学基本功奖项。在“1331工程”建设中,建有农村经济法治创新团队、地方立法智库中心。法学为校级重点扶持建设专业,2020年法学获批校级一流专业。2024年法学学科获校级重点学科。2024年法学专业获批2A层次招生。
二、引进对象
(一)第一类别: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具有卓越学术成就的国家一流学者,所从事学科领域的前沿开拓者及推动者。
(二)第二类别: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国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学者。
(三)第三类别:学术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较好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第四类别: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符合法学学科专业需求,能够胜任法学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科研能力。
其他优秀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山西省相关政策规定引进。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应届博士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
四、引进岗位及待遇
(一)引进岗位
专技岗,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待遇
1. 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待遇面议;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及学术骨干等,其相关待遇和政策,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应文件规定予以执行。
2. 优秀博士
根据其学术成果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税后)及科研启动经费支持,科研经费按学科特点分类设置。协议服务期限原则上8年,可根据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服务期可调整为3年或5年,其他待遇如下:
(1)山西省政策
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毕业生可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享受专项生活补助及科研经费支持。
(2)长治市政策
提供属地化人才安居政策,包括住房购置专项补贴、分阶段发放的生活补助,以及优先申请市级人才公寓的资格。
(3)学校政策
入校两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岗位绩效;
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及其专业紧缺情况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方式解决配偶工作;为子女入学提供优质资源。
五、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递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专利)(电子版)、荣誉证书(扫描件)等。请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方式同时发送至长治学院人才工作部和法律系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名称”。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及学术潜力,与我系学科、专业发展的匹配度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我系负责面试考核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老师 13994614966
段老师 13994633791
电子邮箱:czxyrcgzb@163.com(长治学院人才工作部)
czxyflx@163.com(长治学院法律系)
地 址:长治市东环路中段96号(南校区)
长治学院法律系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