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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经济学系召开选举出席院第二次党代会代表会议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3日 作者 :

法律与经济学系党总支出席中国共产党长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院党委批复后,于11 1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法律与经济学系党总支出席中国共产党长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法律与经济学系党总支出席中国共产党长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是根据党章和院党委《关于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长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的要求确定的。大会应到26人,实到会24人,实到会人数符合规定。

在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关于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长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和《关于长治学院党委、纪委换届工作中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法律与经济学系党总支出席中国共产党长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7名。

 

 

    当选出席中国共产党长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王海斌、叶金方、李强、宋鑫珂、赵晋耀、秦楼月、郭寥代表中,领导干部2,占28.6%,专业技术人员4名,占57.1%;学生工人1名,占14.2%,女同志3名,占42.9%50岁以下中青年7名,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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