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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3年09月11日 作者 :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长政发[2013]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晋政发〔2013〕6号)要求,我市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3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0项,其中: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1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16项(合并为11项),项目名称变更2项,调整为管理服务类1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自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认真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进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现场审批服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现象;对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认真依法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审批项目办理操作细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切实规范审批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后续监管,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投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转变工作作风、建设转型综改试验区和实施“五五战略”工作目标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以及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
  附件:《长治市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13 年8月8日
 附件:
长治市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 23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备注
1
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批、审核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2
焦化企业投产运行许可(初审)
《山西省焦化产业管理条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政府出资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初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4
企业集体合同审核
《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审批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实行告知性备案
6
重要地块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县人民政府或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
 
7
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农业、教育、质量监督行政部门
 
8
工程选址和设计中有关动物防疫部分审批
《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
 
9
境外引进动物和动物产品审批
《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
 
10
动物检疫员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
 
1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2
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国务院关于发布的通知》(国发﹝1987﹞24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3
非法定耕地占用税审批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99号)
税务机关
 
14
契税减免审批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99号)
税务机关
 
15
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16
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
 
1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
 
18
临时性体育活动审批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
 
19
文物保护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变更审批
《山西省实施办法》
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
 
20
高压输变电线路跨越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山西省实施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21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县级以上宗教事务行政部门
 
22
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审批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市级以上宗教事务行政部门
 
23
对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赠送(赠送外国人除外)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发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二、 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 11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下放后
实施机关
1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设施防范建设方案审批及过程验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行政机关
2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
3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
4
木材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
5
合伙企业(煤矿企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97号)
市工商局
县级工商行政部门
6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市工商局
县级工商行政部门
7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8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2号)
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9
餐饮服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0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
11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地方残联
县级残联
 
三、 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 16 项合并为 11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备注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司法厅下放
2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门
省商务厅下放
3
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9号)
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
4
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实施
省体育局下放,名称变更为“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及社会影响大的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
5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它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15号)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省新闻出版局下放,合并为“印刷企业经营活动许可(不含出版物印刷)”
6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15号)
7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15号)
8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15号)
9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15号)
10
食用盐零售审批
《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
市、县盐务局
省盐务局下放,合并为“食用盐零售、运输审批”
11
食用盐运输审批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12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
13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
14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
15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
16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省文物局下放
 
四: 项目名称变更(共 2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备注
1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名称变更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2
工代赈项目的审批和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取消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批、审核”。此项目名称变更为“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五、 调整为管理服务类项目(共 1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备注
1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批准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28号)
设区的市级、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省级下放,市本级实施部门同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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