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经济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章程
一、
法经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功能和职责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学生会是在系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和领导集体。
我系学生会根据各种需要设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共同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秘书处、宣传部、团务部、学习部、外联部、纪检部、文礼部、劳体部九个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主席团
主席团全面负责主持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
、带领学生会向稳定,积极的方向发展。
2
、负责整个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对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负责。
3
、主持制定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持主席团会议、部长(主任)会议。
4
、组织好学生的各种关系,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5
、协调学生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
6
、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7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8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校时,履行主席职责。
9
、提高成员意识,加强学生会内部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成员的竞争力和创新力,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二)办公室
我系学生会办公室代表主席团,在学生会各部门中起到主导作用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各部门工作汇报,并负责审核,整理存档负责学生会各种文件的规范统一。
2
、安排办公室值班人员,及时听取学院同学意见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3
、负责周评、月评工作以及通报、打印资料等工作。
4、
负责同其它部门共同做好与学校其它院系之间的横向联系。
(三)
秘书处
1
、接受来信来访,对上级任务、指示做到上传下达;
2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记录,包括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等;
3
、对我系的各项活动进行工作总结,与宣传部配合编写活动简报;
4
、管理团总支学生会财物,包括档案、办公用品等。
(
四)宣传部
1
、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整体形象的设计和策划;
2
、以海报、版面、学生刊物等形式宣传部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大型活动;
3
、举办各种具有一定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的展览、宣传活动及各种具有纪念意义的宣传活动;
4
、负责重大活动舞台的背景创意和设计。
(五)团务部
1
、负责个班团总支部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2
、对各班团总支部组织生活、团队活动进行指导和评估;
3
、负责法经系团总支会议的考勤工作;
4
、辅助、协调法经系团总支学生和各部门得工作。
(六)学习部
1
、以浓厚校园学习氛围为宗旨,结合时代特点,举办包括名人讲座、知识竞赛、辩论赛、论文比赛等在内的各种学术活动;
2
、参与校际学术活动的交流,引导同学们加强交流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3
、负责我系学生活动学分规则制定和统计工作。
(
七)外联部
1
、主要通过对外界得联系沟通,为团总支学生会顺利组织各种活动筹集资金和物品;
2
、加强团总支学生会与社会经济实体间的合作,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外事活动,并且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联谊活动;
3
、同时兼顾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组织与筹划工作,扩大学生会活动的社会性,树立学生会对外形象。
(
八) 纪检部
1
、负责全系大型活动的纪律维持以及督促全系学生的文明行为养成;
2
、负责全系学生晚归外宿的检查和统计上报处理工作;
3
、负责全系学生缺课情况的检查和统计上报处理工作
4
、协助搞好校园文明建设工作。
(
九) 文礼部
1
、开展各种旨在普及艺术知识、陶冶文化情操的欣赏活动和艺术讲座;
2
、策划并举办每年度得迎新晚会等文艺活动;
3
、组织我系学生参加交谊舞、健美操和大合唱等大型比赛活动。
4
、主要负责系里各项大会或活动中的礼仪服务工作;
5
、反映女同学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需求,维护女同学权益。
(
十) 劳体部
1
、组织每周大小清洁工作以及常规卫生工作检查;
2
、组织志愿者承担团总支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3
、积极配合协助团总支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各种大型的会场布置。
4
、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技性比赛,如足球赛、篮球赛、女子技能大赛等;
5
、检查学生早操的出勤率和上操质量;
6
、举办有关体育的各种讲座,达到增强学生体质、普及体育知识、提高同学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培养他们的体育意识;
7
、协助文艺部组织各项文体活动。
二、会议制度
为促进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为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此对团总支学生会常规会议作如下规定:
(一)部长级以上干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我系学生会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
(二)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做好相关的记录。
(三)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频繁出入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会议务必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五)会议应准时召开,各项会议要求参加者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特殊情况者除外(特殊情况包括:上课、考试、生病、公务外出)。请假必须在会前、会后24小时内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材料并经批准方可生效。部门例会请假必须由部长批准。
(六)会议须有固定的会议记录本及详细的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进行文字记录,会议记录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三、各项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制度
1
、各部协助主席团组织各次大小会议。
(1)会前认真传达该次会议精神,供给与会人员参与讨论,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2)会间与纪保部合作维持会场纪律并做好考勤工作,重点是做好会议记录,对无故缺席的给予相应的处分;
(3)会后同卫生部一起打扫会场卫生,并及时整理会议记录。
2
、由纪检部对各位干部的平时工作表现进行严格打分,每学期期末进行最后统计,该分数与各项评优、评奖直接挂钩,具体考核项目概括为:
(1)参加各次会议情况;
(2)值班情况;
(3)平时工作情况。
3
、及时完成各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档案管理制度
为便于学生会工作的开展,为学生会有一个全面的管理制度和优良的发展前景,特制订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1
、学生会活动及各部门开展各类重大活动,需先将活动策划书由主席团审查,经过讨论通过实施。工作进行完毕,需写出工作总结及汇报,以及财务管理清单,并将管理的材料汇总到办公室。
2
、学生会的档案资料由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维护,各部门应赋予积极配合。
3
、学生会办公室对档案借阅者,应经主任同意并予登记,借阅人员要注意保护档案资料,不得在文件资料上任意折叠和涂改,更不得拆散或带走。
4
、学生会主席和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档案管理工作采取期间和年检的核查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和执行进行监督,并依据档案材料的遗损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为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针对内部财务等有关问题特制定如下条例:
1
、外联部及办公室人员负责学生会范围内的帐目以及资金管理,同时进行预算监督控制。各部门禁止私设小金库。
2
、外联部及办公室人员应该认真负责,对每一笔出入的资金都要严格把关并且仔细登记,做到帐目清晰。
3
、由办公室人员控制学生会的经费,一律不外借若发现外借现象,所有相关后果由此财务人员一人承担。学生会的资金只能用于学生会内部活动。
4
、系里所拨的院学生会活动经费用于我系学生举办各种宣传、学习、科技、文化及福利等活动,以及学生会一些日常工作开支。
5
、各个部门在组织每项活动前,在经主席团审批统一的活动经费范围内,上报此次活动经费的预算书,经领导同意及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到财务人员处核实执行。
6
、学生会的花销应该秉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并做到帐目两清,资金到位,报销落实。
7
、有赞助的部门,经学院审批后,由秘书处人员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赞助款仅被用于被赞助活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浪费,一旦发现有此等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处分。
(四)值班制度
为了严肃学生会值班纪律。加强学生会工作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学生会管理制度,特对办公室值班制度作如下安排:
1
、值班及地点为法经系活动室,具体安排见值班安排表。
2
、值班内容:
(1)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听取同学意见并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2)负责办公室公共财物保管,未经许可不准外借财务,外借物品必须办理手续。
(3)做好每日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当天工作情况及有关来电来函,负责联系有关紧急事情。
(4)负责办公室内卫生打扫等清洁工作。
(5)配合完成其他部门工作。
3
、值班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需严肃值班制度,凡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值班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写好假条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请假。若在不可知的情况下,须补交相关证明材料(迟到、早退、缺席的按干部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4
、值班期间,必须遵守值班纪律。
5
、值班人员值班完之后,需打扫好办公室内卫生方可离开。
6
、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四、
纪律管理
(一)
总则
1
、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会干部的纪律处分分以下四种:
(1)在团委、学生会内部批评教育 ;
(2)警告;
(3)留会查看;
2
、本条例对学生会干部执行纪律处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惩前毖后的原则。
3
、团委、学生会各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院校规、校纪。纪检部负责组织人员对学生会干部违纪违规现象进行监督检查。
4
、本条例的实施以一学期为一个时间段。
(二)纪律检查
1
、各类考勤记录内容为缺席、迟到、早退、请假等。上述记录统一折算为缺席次数。
2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实行部门监察制,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其成员考勤记录。其记录统一折算,达到处分条件应及时向纪检部反映。
3
、纪检部将每周将不定期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记录进行抽查核对,如有包庇行为,经核实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警告处分。
4
、对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实行首席责任制。其考勤记录由纪检部负责并监督。
5
、对团委、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中各类违纪现象,将由纪检部负责和监督管理,并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如两次以上不听者,将登记其信息并及时上报。
6
、参与办公室值班人员应自觉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其值班人员考勤。有事应及时请假,并请人代替保证正常值班,否则按缺席计算。
(
三)处分
第一条>考勤折算:
1
、 缺席:不列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活动)且在会议(活动)前无有效的请假;会议(活动)进行十分钟后未到者,均视为缺席。
2
、迟到:未准时列席会议(活动)且在会议(活动)进行十分钟内到会者,视为迟到。迟到两次按一次无故缺席计算,迟到三次按两次无故缺席计,以此类推。
3
、早退:会议(活动)结束前未经负责人同意自行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折算方法同于迟到。
4
、请假:有事确不能参加会议(活动),必须请假。
第二条>对团委、学生会各干部违反学生会会议(活动)纪律者,学生会将按情况给予处分。
1
、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及值班两次者,给予内部批评教育处分。
2
、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及值班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向全员通报。
3
、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及值班,一学期总计达三次以上者,给予留会查看处分并向主席团检讨。
第三条> 对学生会干部工作失职,造成危害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受到别人检举,经查确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
第五条> 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法经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2
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