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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辛安泉饮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论证会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作者 :法律与经济学系

受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为对《长治市辛安泉饮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度规范性和实施效果进行修正,《长治市辛安泉饮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论证会于10月27日在长治学院南校区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开展。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建冬、干部靳成合,司法局王超,生态环境局陈丽华,水利局郭李奇,上海至合(长治)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伟歌,长治市人大常委地方立法咨询基地负责人苏蒲霞,长治学院生命科学系教授焦海华,法律与经济学系副教授王艳、讲师郭智媛参加会议。苏蒲霞主持。

会议伊始,苏蒲霞介绍参会人员名单及会议流程,望各位专家能提出宝贵意见。接着,焦海华从辛安泉水源地研究保护价值、社会经济价值、水文化价值三方面,阐述现行保护条例对照上位法要求修订的必要性。紧接着,陈丽华讲述了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并指出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地下水污染防治任重道远,二是备用饮用水源地尚未具备供水条件。随后,陈丽华给出加强辛安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其余领导也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

讨论环节中,各领导关于“泥洼路变水泥路对水源地的影响”,“既保证乡村振兴又保护水源地的做法”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意在寻求保护与开发的平衡点。最后,苏蒲霞进行总结发言,她提出应在加强保护力度(量的限定)同时可以开发利用文旅、经济价值来加强大众对保护水源的认知,在文件内容上,她指出立法要有前瞻性表述,也要有统一性以及条例名称的变化。至此,会议圆满结束。

本次会议的举办,有助于为进一步修改条例提供高质量的评估论证报告,加强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护公众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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