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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29日 作者 :

 

2016年我院学生办理贷款人数为5000多人,数据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现将生源地贷款的受理证明收缴工作做出安排,请各系(部)务必下发到各班,通知到办理贷款的学生。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凡办理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含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请务必在97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附班级办理贷款学生名单(手写或打印均可);
2、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本人在9月7日前将“确认函”或“回执单” 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系(部)务必要提醒办理贷款学生关注我院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长治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以后相关工作通知将通过微信平台下发。 二维码如下,
 
4、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缴受理证明造成不能按时录入回执、不能成功贷款等问题,由学生个人负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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