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29日 作者 :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奖学金的报送工作安排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综合优秀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为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学生。
(二)各系部根据《长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组织学生进行学期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结果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确认无异议后录入《长治学院学生综合优秀奖学金评定统计表》。
(三)《长治学院学生综合优秀奖学金评定统计表》表内项目依次填写,其顺序为总成绩名次的排序。《长治学院学生综合优秀奖学金评定统计表》一式五份(一份系部存档、四份上报),经辅导员(班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系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后上报至学生处。
二、专业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2013、2014、2015级师范类专业学生。
(二)评选要求:各系部要严格按照《长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评选专业奖学金,并填写《长治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各班主任必须认真核对本班级的学生情况,如有留级、违纪、休学、复学、入伍情况,在审批表的备注中标注。
请各系填写有关表格并认真核实所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以上纸质材料于9月16日前交于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1888106@qq.com


CopyRight© 2021 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紫金东街长治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55-217836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2021017082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