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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03日 作者 :


 

各系(部)、各分院、各班: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院 2018 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积极宣传贯彻执行。
一、关于 2018 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1 2018 届办理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务必于 6 1 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填写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 201 8 届毕业生需在网上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签字(手印)确认。各系(部)、各分院应于5月28日—— 6 1 日前将收回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201 8 年秋季需要继续攻读硕士的借款学生,在进行毕业确认的同时,要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还款计划变更,以便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4 、各系(部)、各分院、各班在进行毕业确认时要提醒和告知贷款学生的还款方式及违约后果,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尤其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直接致电国开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95593或我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355-2178414
二、关于在校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 关于申请额度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本科生最高不超过 8000 元,最低不低于 1000 元。学生可以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根据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学生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 ,不得高于银行规定的贷款最高申请额度。
2、关于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1)国开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学生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回执录入时限
请各系(部)、各分院、各班提醒办理贷款学生务必在 开学一周内 将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以系(部)、分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提交回执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贷款。 为防止提交过程中出现疏漏,各系(部)、各分院、各班要提醒学生在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时应将《受理证明》复印自行留存,并在上交的《受理证明》上注明联系方式。
4、办理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每年至少要登录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以上,并进行信息维护。
三、关于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
我院部分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并非国开行经办,因这些省份的生源地贷款政策各有差异,来自这些地区(河北、黑龙江、浙江、福建等地区)的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及时向所在地经办银行或者 资助中心咨询,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处
2018年4月2日
 
生源地贷款工作注意事项
请本系(部)告之学生务必关注微信公众平台“长治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关于资助类工作通知(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服兵役资助和生源地贷款等)会通过平台发布。
一、  毕业生贷款工作
由于贷款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系(部)务必提醒毕业班贷款学生配合学校认真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将《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通过班会、班级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传达给办理贷款的每一个学生。
二、  在校生贷款工作
1、请各系(部)务必告之我院在校生(2015级、2016级和2017级)申请贷款生源地贷款的额度必须是学费加住宿费,若因额度问题贷款失败,责任学生自负;
2、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字数在200字以上,不填写续贷声明的或者声明只有一句话的,审核不予通过;
3、贷款《受理证明》务必要在开学一周内,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逾期不提交回执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贷款。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时光荏苒,转眼已过了四季,你们也即将毕业,踏上人生旅途的新征程!对于接受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的同学,还款情况将是大家跨入社会后的第一笔信用记录,这笔信用记录书写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幸福。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加速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每一位贫困学生的关爱。当同学们为学费犯愁的困难时候,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倾心帮助下,在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大家如愿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解除了学习上的后顾之忧,减轻了亲人的负担和愁苦,相信每位受助同学都对此充满了感激,同学们更应倍加珍惜。然而,高校毕业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的诚信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使学校形象受影响,银行利益受损失,学弟学妹们失去贷款机会,自己也将被列入“黑名单”(7年内不得在各银行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信用贷款业务),这不得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我院2007级某系学生,现在北京工作,欲贷款卖房,但由于毕业后贷款没有及时还,已被列入“黑名单”,至今没有办理成功贷款手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请同学们引以为戒。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信做人,才能“一诺千金,自强自立”;诚信做事,才能“努力工作,回馈社会”。作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各位毕业生,作为深受国家、社会、学校关爱的学子,更应恪守诚信之德,常怀感恩之心,饮水思源,如期履约,按时还贷,是每个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同学应尽的义务。 
在此,母校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恪守诚信,自觉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坚决杜绝拖欠助学贷款本息等现象,以诚待人,以信处事,自觉维护自己的信用,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为学弟学妹们做出表率,塑造长治学院学子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严守合约、知行统一,自觉接受学校和经办银行的监督,在未归还国家助学贷款之前,主动和学校、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及时告知最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好地实施。 
三、勤学苦练,自强自立,充分运用自己的学识和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做出喜人的成绩,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 
同学们,你们曾经在经济上并不宽裕,但充满关爱和历练的大学生活使你们的精神无比充实和富足。希望同学们携起手来,用爱心接力,用信誉传承,认真书写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用实际行动回报母校、银行和国家对大家的充分信任与无私关爱。让我们牢记:诚信还款,从我做起,铸造诚信品格,信用成就未来。 
最后,祝各位毕业生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特别提示:
一、离校前,按贷款合同约定和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毕业确认;
二、离校后,如你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有变动,请主动与贷款经办机构联系;
三、学校联系部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55-2178414。
长治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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