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宏伟战略目标的实施,4月4日早8:00法律与经济学系联合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在长治市城区新民村开展了以“乡村振兴,法治服务行”为主题的活动。法经系党总支书记刘银龙老师、团委副书记张瑜老师出席,部分同学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刘银龙老师与新民村领导干部就“乡村振兴与普法宣传问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刘老师表示,
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其内容的开展将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而不断
更新。当前,我们唯有将
牢牢地把法治工作
摆在首位,
从小事抓起,坚持不懈、
积极落实,
才能逐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进一步减少
身边
侵权案件、犯罪案件等
发生。
随后,
法经系师生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在新民村文体广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派发法治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
。接着,同学们从
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围绕生活实事,
为新民村村民进行普法宣讲。从《宪法》、《婚姻法》、《物权法》的专业知识角度,着重于帮村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并根据自身所学提出了有效应对方法。最后,张瑜老师
表示
,
在
城镇
中开展法治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路漫漫其修远兮,法律与经济学系将坚持与律所合作,以法治教育为基础推动乡村振兴。
此次法律宣讲活动对群众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今后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对提高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